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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为何被花式拒签?这些雷一定不能踩!
来源:金阳光出国    时间: 2019-07-04    关键词:加拿大移民,加拿大移民政策,金阳光留学移民,加拿大移民费用    点击次数: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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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加拿大的移民政策一直比较好,先是有联邦政府及其各省的移民政策,后有百万移民计划,但加拿大却对于移民申请的审理过程却相当严格,也让很多人不小心就被挡在了门外。


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在移民加拿大时,可能会拒签的事情及其解决的办法。



Q1

同居对象是否可随主申请人移民加拿大?


最近加拿大各媒体有这么一件事例:华人张先生和妻子王女士在担保移民时遇到了麻烦。


2006年,王女士搬入张先生家住。据加拿大联邦法院文件所述,他们住在一起,有两性关系,共同分享财政资源,一起买菜做饭。虽然还没有结婚领证,却已然生活的像一对夫妻。


后来,张先生申请移民加拿大,但由于当时还没有和王女士结婚,所以在申请时没有提及她的名字。


2008年11月14日,张先生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


2011年9月13日,张先生和王女士在中国登记结婚,张先生担保王女士申请团聚移民。


2013年,两人收到拒信,理由是婚姻关系不真实。


上诉后,直到2017年依然没能通过申请。


解读:


对于中国人的文化来说,没有结婚前的同居,不会被认为是一种有效的婚姻形式。但同样的情况到了加拿大则完全不一样,只要是同居了一定时间,在提交申请时一定要提及对方。



Q2

联邦体检会因为什么疾病被拒签?


首先。大家要明白,在接到移民局的体检通知时,就已经证明了你的移民申请已经基本通过了。


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要按照要求去进行体检,在体检后1到6个月之内就可以顺利拿到登陆通知了。


不过也有少数人在这个体检环节上出现问题,导致移民失败。


如果申请者存在不被加拿大政府接受的健康疾病,您的申请将被拒绝,这些疾病主要是:


A、对公共卫生或安全造成威胁;

B、会过度加大加拿大政府在健康或福利事业上的投入。


这些疾病包括(但不局限于)性别,艾滋病,严重的肾病,严重的心脏病,高危的传染 病等。加拿大政府没有明确的列举这些疾病,裁决权在移民官。


由于国内乙肝携带者人群巨大,很多申请者关心乙肝会不会影响移民申请。


现在加拿大移民体检还不检查乙肝病毒,所以只要肝功正常就不必担心,乙肝携带或者大小三阳并且肝功正常是不影响移民的。


不过最近加拿大国内对乙肝的关注也越来越大,如果肝功不正常或者有肝硬化的迹象就会对移民申请产生不利影响,加拿大移民局会指定授权的医院和医生对您进行身体检查,其他的医院和医生的体检结果无效。


解读:


不是随便一个医院的体检都可以,加拿大移民官只认体检表上面指定医院和指定医生的体检报告,这些医院和医生的范围都是经过加拿大移民部认真的。


只要不是指定医疗机构的体检结果,他们统统不认账,体检中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因为不管申请哪一种移民项目,在体检方面流程基本都是一样的。


概括来说,加拿大移民体检项目主要检查性病(梅毒),艾滋病(HIV),肾病,结核病等。


5岁以上的体检者需要检查尿液

15岁以上体检者检查胸部X片

15岁以上体检者检查梅毒血清

15岁以上体检者需要检查艾滋病毒HIV

阳性的15岁以下儿童也要检查HIV


这些在移民局的通知里都很清楚,而最终移民申请人的体检是否合格,则是由移民局的体检审核组完成的。


如果移民局认为申请人的体检需要复查,他们会向申请人发出信件,通知他们应该如何处理以及复查哪些内容


对于某些比较复杂的情况,甚至可能需要数次复查,直到移民局可以作出决定。


如果体检通过,要注意的就是体检结果的有效期,移民体检的有效期是12个月,也就是说你应该在体检后的1年内登陆加拿大,否则这次体检将失效。



Q3

非婚子女可顺利移民加拿大吗?


非婚子女包括领养的子女、非合法生育的子女,在随主申请人移民加拿大时,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我们先看一个真实案例


2012年5月,王先生向加拿大移民局申请永久居民身份(枫叶卡)。和王先生一起申请枫叶卡的其妻子李女士和女儿苗苗(化名)。苗苗作为钟先生的“抚养子女”,也一同递交了申请。


然而,审理他们的移民申请的官员却发现,苗苗并非钟先生和范女士的亲生女儿,也不是他们收养的孩子。


移民官认为苗苗不符合移民申请中的关于家庭成员的规定,因此拒绝了苗苗的移民申请。


2016年,钟先生和范女士代表苗苗要求以人道主义和同情这一理由对案件重新审理。法官认为他们的理由足够充分,给予了他们重审的机会。


然而,2016年6月,重审的移民官再一次拒绝了苗苗的申请。


拒绝理由包括:


王先生和李女士在发现苗苗被遗弃后,就应该立即申请正式的领养程序;


学校的记录和照片等材料并不能证实苗苗和他们之间的依赖性和持续性;


没有发现王先生为苗苗持续提供经济支持的证据;


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苗苗无法继续在中国生活,苗苗现已成年,她能够在经济和情感上照顾自己;


对于非婚子女是否可以随主申请人顺利移民加拿大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但其中的细节需要注意:


解读:


第一:对于领养的子女,一定要有合法的领养证明,其次在提交移民申请时,要递交此人的申请材料。


第二:非合法生育的子女,在提交移民申请时,递交此人的申请材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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