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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系列:亲属移民F3第三类优先
来源:金阳光出国    时间: 2019-05-13    关键词:美国移民,美国移民政策,金阳光出国,美国移民费用    点击次数: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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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近亲家庭成员而非直系亲属如果想要移民美国可以吗?当然可以,根据美国移民局信息,非直系亲属的移民可以分为四大优先类别。每个优先类别每年都分配一定的名额以限制进入美国的移民数量。其中包括:

F1第一优先类亲属(Family First Preference)每年配额23,400

F2A/F2B第二优先类亲属(Family Second Preference) 每年配额114,000
F3第三优先类亲属(Family Third Preference)每年配额23,400
F4第四优先类亲属(Family Fourth Preference)每年配额65,000


今天,我们就先说说第三优先。

1. 什么是第三优先F3

1.1如果你是:美国公民的成年已婚子女即属于亲属移民F3第三优先。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每年申请配额23,400)


1.2哪些人可以成为受益人

i) 美国公民的21岁成年已婚子女,包括符合规定的养子/女,继子/女;

ii) 已婚子女(包括养子/女、继子/女)的配偶;

iii) 和他们未满21周岁的子/女。


2.申请

2.1申请条件

为21岁以上子女及其直系亲属申请亲属移民, 美国公民自己必须满足的以下条件

i) 必须是美国公民(成年);

ii)美国公民愿意提供经济担保,向美国政府保证负担中国申请人在美的生活,不会成为美国的公众负担。


2.2费用

在申请当中,会涉及到主要两部分费用:

提交申请的费用:文件I-130的递交和审核费 $535

提交转换为绿卡身份的费用:文件I-485的递交和审核费 $1225 (美国境内)

DS230签证审核费等(美国境外)

除此之外还会有体检费和拿到绿卡费等


2.3流程 

2.3.1如果受益人在美国境内

第一步:美国公民为外籍子女提交移民申请数I-130

第二步:美国移民局接受申请案并给与优先日期,排期开始

第三步:排期到后外籍子女提交I-485 身份转换申请

第四步:审核通过并获得绿卡


注意:如果受益人想在美国境内等待,那么其身份必须合法。可以通过持F1非移民学生签证,H1B非移民工作签证等来实现。


2.3.2如果受益人在美国境外

第一步:美国公民为外籍子女提交移民申请数I-130。

第二步:美国移民局接受申请案并给与优先日期,排期开始

第三步:申请案件被转至国家签证中心(NVC)审核

第四步:申请案件被转至广州美国驻华领事馆审核

第五步:体检,面谈

第六步:审核通过并获得绿卡


注意:在整个申请案审理过程中会收到国家签证中心(NVC)要求提供:DS-230(身份背景表)和I-864(经济担保)。以及赴广州签证前需完成到指定机构的体检。


2.4排期情况

由于目前亲属移民F3有排期,按照2019年5月最新排期显示目前审核推进到2006年,也就是会面临近12年的排期。无论是境内还是境外的外籍子女,在美国公民进行完第一步I-130绿卡申请以后都需要等待一直到自己的排期优先日到达后,才可进行调整身份或海外领事馆程序。

查排期:https://egov.uscis.gov/processing-times/

  

2.5材料准备

整个申请期间可能会涉及到的材料如下,如是中文原件,需出示中英文对照:


i)I-130移民申请表格,同时需提交  

·美国公民的出生证复印件

·美国公民的护照复印件

·美国公民(如在境外)出生证复印件

·美国公民的入籍证或公民证

·美国公民的结婚证和之前的离婚证(如果有)

·美国公民的彩照

·其他申请人和受益人改变过的信息,如曾用名的证明复印件


以及受益人与申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美国公民父或母作为申请人的结婚证明

·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孩子出生证明复印件

·户口复印件

抚养孩子的其他文件:如经济和情感支持的证据


若是非婚生

需提供有效证明是法律认可的真实亲子关系文件

如亲子鉴定证书等


若是养父母(过继)作为申请人的需出据:

·民政部门出具的继子/女出生证明复印件

·亲身父母死亡,离异或放弃抚养的有效证明


若是养父母(领养)作为申请人的需出据:

·民政部门出具的继子/女出生证明复印件

·合法领养证明

·你已有2年法定监护权的证据(最好是法院裁决)

·你已有2年身体监护权的证据(这意味着孩子和你住在一起,而你行使了主要的父母控制的时间)


ii)I-485 身份调整申请表格,同时需提交

·外籍子女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曾经被逮捕(arrested)指控(charged)和判刑(convicted),要如实填写)

·外籍子/女的出生证明复印件

·外籍子/女彩色近照

·外籍子/女护照复印件

·外籍子/女的G-325A

·外籍子/女的其他有效证件(合法身份如I-20, I-797)

·I-693 子/女的体检报告

必须由移民局指定机构开具密封件。根据移民局提供的清单可以货比三家。体检费在$250左右。要问清楚报价是否包括如疫苗,胸片。疫苗只需要MMR和Td。携带好出国前已经接种过的疫苗本。医生看了证明会省去一些疫苗,PPD结核皮试一定要做的。其它就是按按肚子听听心脏之类的。


如果公民要申请外籍子女及其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同时获得绿卡,

则外籍子女还需准备亲属间关系证明,如

Ÿ   结婚证公证

Ÿ   出生证公证

Ÿ   户口复印件

Ÿ   有效证件,如护照复印件等


iii)I-864 担保人财力信息(经济担保)及支持文件

·美国公民的工作证明

·美国公民的收入证明

·美国公民的过去三个月的工资Paystub

·美国公民的过去三年的报税记录W2

·社会安全号SSN复印件

·驾照Driver License 复印件


2.6面签注意

受益人申请移民签证面谈时需注意真实有效的证明自己的亲属关系。在前往领事馆时,需带齐申请中的所有文件副本以及以下一些补充材料:

·面试通知信(进去后就收掉了,然后等着叫名字)

·I-485,I-130等收据

·与父母的通讯记录(信息,信件,电话)

·与父母的照片

·公安机关开具的外籍子女及亲属的无犯罪证明公证(一年内,由于之前有排期这时候需要重新开最新的)

·个人简历(和其他证明目前经济生活的文件)

·美国公民出具的经济担保书


整个面试环节中,会遇到签证官就亲子关系和财力做询问,问题可能涉及到:

·你去美国做什么?

·你的父亲/母亲在美国做什么?

·你会和他们一起住吗?

·你们多久见面?

·你是做什么的?

等问题。在回答时需要诚实回答。在广州领馆面谈获得批准后,受益人应尽快赴美,在入境时即获得绿卡身份。


2.7   拒签

如果受益人的材料和面谈被移民局质疑涉嫌造假或者不全,财力证明不可靠,可能会不予批准。为避免这类情况发生,务必认真做好材料准备,并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可信。


3  常见问题

i)年满21岁的子女还符合美国移民的收养,过继或领养条件吗?

如果想给无血缘关系的子女办理移民。

需注意:继子/女,需要在孩子18岁以前确定法定婚姻和亲子关系。

如果是收养的孩子。需要证明养父母的法定监护已满2年。收养孩子需要在16岁之前。(只有一种特殊情况,是收养被收养孩子的兄弟姐妹,这个兄弟姐妹可以不超过18岁)。 


ii)排期已到还没有移民局消息:

此种情况需尽快致电移民局或者写信。问寻自己申请案的最新情况。


iii)哪些情况受益人会出现问题

亲属一民众,受益人不受经济,语言,文化,社会地位等限制,除了证明亲属关系的真实性,还需要自己“背景清白”。所以申请绿卡需要提交无犯罪记录,除此之外按照移民法,能被允许申请绿卡的人必须是以下几类:

Ÿ  合法入境,保持合法身份,没有违反移民法的人。

Ÿ  合法入境,但失去身份,或有其它违反身份的情形(如非法打工),但是系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未满21周岁之未婚子女)。

Ÿ  职业移民申请人身份过期不超6个月者(包括非法打工不超过6个月)。

Ÿ  庇护获准者,无论是否非法入境、非法居留时间长短都不受影响。

Ÿ  受245i特别法保护者(2001年4月30日前有亲属或公司提交了移民申请或劳工纸申请;2000年12月21日必须人在美国)。

而以下几类是被限制不能申请身份调整的:

Ÿ  持过境签证者、持海员签证者、免签者(90天内可以美国公民直系亲属身份申请);

Ÿ  I-94过期者(公民直系亲属等除外);

Ÿ  非法打工者(公民直系亲属除外);

Ÿ  持J-1/J-2签证,没有免除回国服务两年者(获豁免者或已经回国两年者除外);

Ÿ  已有移民法庭的递解令,尚未重新打开案件者;

Ÿ  持K-1签证来美但没有与公民申请人结婚的(如结了婚则可能离婚后与另外的公民结婚在美国调整身份);

Ÿ  已经是有条件绿卡身份的人;

Ÿ  某些外交或国际组织成员,除非签署放弃外交特权书;

已经在美国有超过6个月的非法居留,离开美国后又返回美国,无论是用了何种签证,移民局入境许可者(AP),获豁免者除外(Wa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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