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杰出人才移民,是美国职业类移民申请。根据移民法规定,满足“杰出人才”标准的申请人,不需要申请劳工证,可以直接申请移民并获得绿卡。而且,申请人无论身处何地皆可申请。
根据美国移民法的定义,“杰出人才”申请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1、杰出人才 简称EB-1A
“杰出人才”之EB-1(a)主要指的是那些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五大领域中具有特殊才能,取得很高成就,并享有国家级或国际性声誉,而且其成果和贡献在该领域得到广泛认可的杰出专业人才。
2、 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 简称 EB-1B
“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之EB-1(b)是指那些在某一特定的科学或学术领域中,取得国家级或国际性声誉的教授或研究人员。此外,申请人还必须在某学术领域中,至少执教或从事研究工作三年以上。
3、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 简称EB-1C
“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之EB-1(c)则指那些被跨国公司调任到美国的高级行政人员或高级经理。该外国人须获得美国公司永久聘任,而在此之前的三年期间内,已为在该美国公司的海外相关企业(母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工作至少一年以上。
总的来说,EB-1对于杰出人才而言,最大的优势在于申请程序中免去了申请劳工证这一步,从而大大缩短了整个移民申请的时间。
该类职业移民没有签证配额,申请人在递交移民申请同时,还可以为自己或者配偶申请工作许可和回美証,并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美国的合法永久居留身份。
对于艺术家,运动员及科研人员来说,EB-1杰出人才移民可以说是获得美国绿卡的“直通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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