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是传统的移民大国,其移民政策是也相较于众多移民国家来说,是比较稳定的,所以越来越多的申请人选择移民加拿大。那么,一人申请移民,哪些家庭成员可以同时申请永居身份呢?
一、配偶
指的是持有结婚证的双方。即使是在他国或地区领取的结婚证,也是被加拿大承认的。如果结婚证不是英文或法文的,需要提供有资质的翻译件。
二、同性配偶
加拿大是接受同性结婚的,但是双方需要去他国或地区领取结婚证。要注意,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同性配偶,是不被认可的,因为在中国法律下,这种方式是不被接受的。
三、同居伴侣
双方同居一年以上,并像夫妻一样生活,就可以被视为是同居伴侣。加拿大只承认一个同居伴侣。如果同居伴侣还是已婚状态,需要提供已经分居的证明,同居伴侣需要共同宣誓,承认这段关系,以及同居满一年的证明文件(如水电气缴费单据、租房合同、信用卡账单等)。
四、子女
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所有未婚子女(包括现在婚姻里的子女、前夫/妻的子女、再组家庭中配偶带来的子女)都可以一同带走。超过22周岁的子女,如果因为身体残疾或精神健康状况而无法独立生活、必须经济依赖父母的子女,也可以随同父母一起申请移民。需要提醒的是,如果父母是通过省提名项目申请的移民,孩子的年龄是在递交省提名时锁定。
申请人的父母或祖父母是不可以随同申请人一起移民的,但是在申请人入境加拿大连续报税至少3年后,才可以为父母或祖父母申请团聚,或者可以为父母或祖父母办理超级签证,这一签证最长是十年有效,每次入境可以停留两年,基本上解决了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和老人分居两地的问题。
申请人的兄弟姐妹可以通过通过省提名项目或联邦EE项目移民加拿大,在加的持有永居身份或公民身份的兄弟姐妹会给国内的新申请人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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