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申请一个国家移民,就可以得到二十多个国家的共同待遇,那么非欧盟莫属,拿到欧盟永居意味着可以在欧盟的国家拥有永久居住的权利。根据2003年欧盟理事会颁布的“关于第三国长期居留人员的理事会指令”,成员国可以给满足一定条件的非欧盟第三国成员发放欧盟永居。
几个世纪以来,欧洲一直是最有吸引力的移民目的地,而欧盟提供的稳定、机会和繁荣意味着这一趋势将继续下去。移民欧盟国,有很多国家可以选择。居住使你有机会在一个国家生活和工作,在许多情况下,是获得正式公民身份和护照的途径。欧盟永居的诱惑力极大,持有者可以自由的出入、居住、学习、工作和生活在各欧盟国,还可享受许多福利。
但问题来了,有些人辛辛苦苦折腾半天,拿到的永居身份却并不能在其它二十多个国家享受同等的权利。那么究竟什么是欧盟永居,它和国别永居的区别在哪里呢?
欧盟永久居民
所谓欧盟永久居民,即Long-term Residents of EC,是由2003年欧盟永居法案规定,并由成员国转化为国内法后,由欧盟成员国家签发的一种身份。持有任何欧盟国家签发的该欧盟永久居民身份,有权利到其他欧盟国家自由定居、工作、经商和学习。欧盟法案明确规定该身份性质是permanent,即永久的。同时规定,虽然欧盟长久居民身份的性质是欧盟永久居民的性质,但需要每5年更新一次。虽然需要每5年更新一次,但是又规定该更新必须是automatically 的,及该更新是自动的,尽管需要提起申请。
获得欧盟永居身份的申请人应与欧盟成员国的公民享受同等待遇及福利(英国、爱尔兰和丹麦不适用),无需缴纳欧盟外公民的国际留学生标准的学费。
获得欧盟某国的永久居民资格可享受和该国公民相同福利(除政治权利外)。也有特例,比如在塞浦路斯买房就直接获得永居资格,却没有在当地工作和经商的权利。
拿到永居,真的就是欧盟永居了吗?
为此,不少申请者产生这样的联想:先移民到条件相对较差的欧洲国家,如波兰,获取永居后,再到条件好的国家如德国、奥地利等居住、工作。很可惜,这基本是无法实现的。
欧洲各国永居权所包括的权利限于到其他申根成员国旅游观光、自由通行,而并不能随意居住、工作;移民者可享每半年不超过90天在申根区国家内自由商旅的权利。
简而言之,申请人获取国别永居后,只能在你居留的国家合法享受对应的居住、工作等权利及福利。此外,国别永居不能自动获得到其他欧盟国家打工的权利,即使目的欧盟国家是申根成员国也不可以;也不能自动获得到其他盟国家经商自雇的权利。
欧盟永居 vs 国别永居
说到这里有人会提出疑问了,只可以在一个国家居留的许可与欧盟永居有什么区别呢?
国别永居
某欧盟成员国根据该国移民法规定的条件,授予符合法定条件的非欧盟国家公民该国永久居民的身份。这是成为欧洲人的“起点身份”。持有某一申根国的永居身份者,可以自由到任何其他申根成员国旅行,并在6个月内在其他申根国停留不超过3个月。但没有在其他申根国或欧盟国家自由定居、工作、经商和学习的权利。
欧盟永居
要真正实现移民到欧洲某一国家,但想要到欧洲另一国家生活、工作,申请人还需要获取欧盟永居。与国别永居相比,欧盟永居者有定居其他欧盟成员国(英国、爱尔兰、芬兰不参加欧盟长居计划)的权利。
如何获得欧盟永久居民身份?
理论上,在欧盟任意国家都可以获取欧盟永居身份,但各国具体要求不一。欧盟永居的核心要求是:
a、在申请国连续居住5年,5年内连续离开申请国不超过6个月,累计不超过10个月;无论是合法的某欧盟国家的居民身份,还是某欧盟国家的永久居民身份,都需要满5年合法居留后才可以申请欧盟长久居民身份。
b、过去12个月,在申请国纳税情况,并通过语言考试;
c、无犯罪记录。
不过,这些核心要求各国执行程度并不一致,欧盟永居法同时授权欧盟成员国在把欧盟该法案转化为国内法时,可以根据本国情况做适当调整。目前大部分国家都增加了需要通过该国语言初级或中级水平考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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