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美国移民,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是EB5。
先来简单的普及下EB5的基本条件:
1.按规定金额投资5年;
2.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
但现在通过EB5申请办理美国移民热度大减,甚至从专业的角度已经不在推荐。为什么呢:
排期!排期太长了。
以现在为起点申请EB5,乐观估计需要10到15年才能拿到临时绿卡,这还是非常非常乐观的情况下!排这么长时间的原因就是“已经申请EB5”的国人实在太多了。
选择跨国企业高管类别L1A或EB1C签证是最优的替代方案,已经有相当一部分在EB5排队中的客户禁不起漫长的等待,转而申请了L1A和EB1C类别签证。L-1A签证简介
L-1A签证是美国非移民签证种类之一,主要发给外国跨国公司在美所设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美国设此签证类别主要目的是为了吸引国外投资,增加就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根据美国劳资就业法规定,持L-1A签证者所在公司应具有一定的规模,雇佣一定数量的当地雇员,有业务合同往来,有银行往来账户及年度财务报表并依法纳税等。L-1A在我国更习惯被称为美国高管签证。
EB1-C移民简介
EB1-C全称为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First Preference (Category C)。中文释义为以工作关系为基础的移民申请:第一优先(C类)。在美国公民移民服务局官方网站中做如下描述:如果您具备非凡的能力,是一位出色的教授或研究员,或者是一名跨国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那么您具备申请EB-1的条件。我们所提到的C类,即“跨国企业高级管理人员”。EB1-C在我国更习惯被称为美国跨国企业高管移民。项目优势
1.通过L1可快速登陆美国,全家享受美国福利待遇;2.EB1-C排期短,没有名额限制,仅需三年时间即可获得永久绿卡;3.项目行业发展前景好,企业用工充足,运营稳定,投资和身份有安全保障;4.投资有固定回报,可实现零成本移民美国。申请要求
1.必须在美国和海外有两个公司,相互为母子公司或姐妹公司关系,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关联公司2.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在美国境外为海外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并且准备派其到美国公司继续工作。
3.申请人在美国境外公司和美国的公司的职位必须是高级管理人员(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或相应的职务)。
4.申请人要求移民美国是为了经营管理美国的公司而调派来美,由美国雇主即美国的公司向移民局提出申请,而美国的子公司必须实际稳定运行了一年以上。
5.海外公司和在美国的公司均需正常运作,并雇有合理的员工且满足高管架构,并不是担任过经理或主管的人士就一定符合要求。
移民申请周期:
苏公网安备 320590020022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