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EB-1A申请操作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文件的准备和整理需要相当充足的经验和细致的工作。
与加拿大移民不同,关于该项目的法律条文,美国移民局只提供了一个比较抽象的定义,并没有给出“杰出人才”的具体条件和明确的衡量标准。比如雅思需要达到多少分,家庭资产条件需要有多少,学历必须达到某个级别。
换句话说,美国对于杰出人才的选择,是给了一个描述(十条参考要求,申请人满足其中三条即可),告诉大家“我需要怎样的人才”,并没有通过各种硬性规定,去框出美国人想要的移民。这样才不会错过某一个单项条件不够好,但整体上真的很优秀的申请人。
不过与此同时,这样也给一部分DIY申请人造成了一些“麻烦”。移民局到底想看到怎样的申请人?“杰出”的定义该如何把握?移民官审核的思路是什么?判断的标准又是什么?
关于这些问题,一个没有操作经验,不了解美国移民法案,不清楚移民官思路,不知道如何针对性准备材料的“新手”根本搞不明白,因此很大概率上都会申请失败。
所谓“术业有专攻”,这正是本文不建议申请人DIY,而一定要寻求专业的移民机构协助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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